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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退股的情形有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继续存续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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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规定,股东一般需要与对方协商购买对方的股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1、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的情况下,就可能会与他人签订代持股协议,出现名义股东。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可以撤资的情节有: 1、股权转让:股东之间转让股东,或对外转让,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同时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 2、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并编制相关报表、通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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