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案件受理费上诉人预交。关于财产案件,只按不服判决部分上诉的交纳诉讼费,其他案件则按一审的标准交纳,但简易程序的要全...
如今,刑事案件越来越多,涉嫌刑事犯罪。因为后果严重,被告往往会委托律师。这个时候会涉及到律师费的问题。通常需要聘请的律师会协商,但是不同阶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标准如下: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分别支付:(1)财产案件的金额或价格按下列比例分段支付: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按2、5元支付%支付;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支付;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按1、5万元计算%支付;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按0、9支付;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支付;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元计算%支付;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计算%支付;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计算%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支付。(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1。离婚案件每次支付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20万元以上的,按0、5元支付%支付。2、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每件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次支付50元至100元。(3)知识产权,无争议金额或价格,每次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按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4)每次支付10元。(5)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50元。(6)当事人提出案件,异议不成立的,每次支付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2)项、第(3)项、第(6)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支付标准。
刑事案件上诉法院不收费。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不收费。对所有刑事案件起诉,上诉不收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人民法院审理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侵犯被害人财产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收取诉讼费;但侵犯被害人人身权利的,人民法院不收取诉讼费。上诉也是如此。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按财产金额比例收取。参照民事诉讼收费。
一般刑事案件上诉的,不需要交纳诉讼费;行政案件上诉的,需要交纳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