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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如果事故非劳动者主要责任,则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不影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
需要按合同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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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属于工伤: 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应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2、请作坊申请工伤认定,如期拒绝,可以自己去申请,期限为一年; 3、病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5、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要求伤残补助金和伤残精贴。
在上下班途中被撞,属于工伤;若不是在上下班途中,不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处的“因工外出期间”,是指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由于工作需要被指派到本单位以外或者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这里的“外出”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到本单位以外,但是还在本地范围内。二是指不仅离开了本单位,并且到外地去了。第一种情况可以包括领导指派的情形,也可以包括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单位以外的情形。第二种情况则必须是领导指派的情形。此处的“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此处的“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中的“事故”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在实际工作中,职工有时必须到本单位以外去工作,这时职工如果遇到事故造成下落不明的,很难确定该职工是在事故中死亡了,还是由于事故导致职工暂时无法与单位取得联系或者是在事故中发生了其他情形,本着尽量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下落不明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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