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在民事诉讼的监督中,检察机关有司法取证权。如果具有原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予调查未进行调查取证;生效裁判采信了伪证,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以下是具体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1、可以进行司法取证的。民事诉讼法授予司法机关一系列司法职权,其中包括司法取证权。司法取证权是指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请求或办案需要依据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力。司法职称取证具有以下几大特点,一是国家司法权力,具有国家强制保证,依据严格的司法程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诉讼中行使的权力,具有诉讼必要性的限制,即调查收集的证据必须与本案审理有直接关系的证据;三是对当事人客观举证无法补救,其行使必须以当事人客观举证无法申请为前提;四是司法机关的专属权力,行使该权力必须是国家法律授权的司法机关,不能是其他机关,包括不属于司法授权范围的司法机关。2、检察机关拥有司法取证权的理由在于:首先,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司法取证权具备法律许可性,即具有民诉法总则所规定的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权;第二,检察机关的司法取证行为具备诉讼性,是以提出抗诉形式履行法律监督的需要;第三,检察机关的取证职权是对当事人因客观上举证不能和原审证据证明力差的补救,即检察机关调查收集证据是因申诉人请求,并认为确属当事人客观举证不能时才行使该权力,它和人民法院行使司法职权取证的前提条件是一样的。此外,在原审法官履行职责不够,导致原审证据证明力差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也有必要行使司法取证权。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责反洗钱监督管理的部门、机构有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接收、分析和转移反洗钱相关信息的反洗钱信息中心是反洗钱预防、监测和刑事打击的桥梁,是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机构。《反洗钱法》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接收和分析大型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法》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必要的信息,以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报告反洗钱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8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5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