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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应付费用:一、交易手续费:自2004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卖方承担50%的费用。二、...
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行政拘留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另外他一直在按照分期还偿承诺履行,你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一次性还款,法院不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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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因此对比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在交易的复杂性上,它的难度可能还要更大一些。特别是对产权状况的了解,购房人只有通过房管部门和对出售人身份的了解,才有可能获得真实的信息。 查询“二手房”产权状况的方式及程序: 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购房人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审核内容包括: 1、审核房主身份,确定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身份一致; 2、明确被售房屋的性质与产权的完整性,判断被售房屋是否抵押;了解房屋剩余使用年限及用途; 3、了解房屋产权有无纠纷,得到房产原产权单位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证明; 4、确定日期,以了解交易该房产应缴纳的税费金额。 5、产权证上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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