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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购买房产时,不知道房产出售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就叫善意购房。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
善意取得,亦称及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转让标的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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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买方购买房地产时,不知道房地产卖方没有处置权,也没有重大过失的,称为善意购买。《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因房屋销售、交换、赠与、继承、分配、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转让所有权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
善意取得,亦称及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转让标的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根据法律的规定,善意取得不限于所有权,其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善意取得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第三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要件有: 1、票据权利是独立有效的; 2、出让票据的是无处分权人; 3、受让人是善意的; 4、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 5、办理了登记或交付的手续。根据《民法典》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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