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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房屋征收程序: 一、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 2、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论证补偿方案,发布征地公告; 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是: 1、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需要先进行项目征收的立项工作,并且做好项目前期的调查以及摸底; 2、房屋征收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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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可知,征收项目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具体来讲分为以下步骤: 1.征收决定与征收补偿方案的作出与公布 首先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人民政府,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方案进行讨论并予以公布,以征求公众意见并根据公众意见修改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政府应当及时对征收补偿方案、公民行政复议权、公民行政诉讼权等予以公告,并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登记。 2.征收补偿的范围、方式 补偿范围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拆迁奖励。 在补偿方式方面,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房屋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 3.补偿协议的签订 在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达成合议后,双方应当签订补偿协议,以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内容。签署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协议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权益。 签订协议后,双方应就约定内容履行,被拆迁人需如约腾空房屋并交由征收部门拆除。
⑴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⑵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⑶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⑷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⑸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是: 1、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需要先进行项目征收的立项工作,并且做好项目前期的调查以及摸底; 2、房屋征收的部门草拟关于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及安置方案并且要报给县或区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3、针对计划征收房屋进行实地调查及登记,并针对调查结果公布有关的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针对还没有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以及认定和处理工作;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的定论并且将补偿方案进行公布征求公众的意见,一般征求意见的时间期限不得少于30天; 6、县区人民政府公布征求意见的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进行修改,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以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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