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2、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 3、公房遇到拆迁,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也需要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补偿,拆迁时,公房承租人已经取得公房所有权的,直接与拆迁方协商补偿事宜,拆迁补偿款归公房承租人。公房承租人没有取得公房所有权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对公房承租人进行安置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款归房屋所有权人。
公租房在面临拆迁时,会涉及到对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关于拆迁补偿款,涉及到谁有权分割问题,公租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无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有权分割。 (二)哪些人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将原来的公租房权利处分,比如将安置房出售或未将补偿款购房,因为已享受过公租房权利,因此无权再次享受。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
目前,没有出台公共租赁房屋拆迁政策,公共租赁房屋拆迁政策,适用一般房屋拆迁政策。拆迁法律法规:第十七条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用决定的,对被征用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2)对因征用房屋而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3)对因征用房屋而造成的生产和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措施,对被征用人给予补贴和奖励。第十八条被征用人符合住房安全条件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安全。具体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用决定公告之日被征用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用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对被征用房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有异议的,可以向被征用评估机构申请评估。具体办法由被征用的房地产评估方法由省、自治区、自治区、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5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1,084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