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关系的确立时间为用工开始之日。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劳动关系,劳动...
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同时具备的情形,即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建立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条规定,确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参考凭证和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以下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花名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5.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关系开始时间的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