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建立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和登记统计制度,掌握企业法人登记有关的基础信息,为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服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根据社...
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资金、场地、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范围包括登记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企业法人登记和营业登记的主管机关;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部分企业的登记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部分企业的登记管理;市、县、区(指县级以上的市辖区,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第八条、第九条所列企业外的其他企业的登记管理。一般情况下是固定的,除非有特殊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2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