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效。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无论挂不挂名,法人都要负责任。 一、在民事、经济上: 1、担任有两名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与自己不发生关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您必须调查清楚,否则,及时签订免责协议,无法对可善意第三人。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分公司和子公司不同,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它相当于总公司设立的办事处,它的设立不需要履行设立公司的程序,可以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司。如果您确实是指分公司,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行为的后果是由母公司承担的,母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免责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您所说的是子公司,那么免责协议是有效的。
公司法人违法约定的免责协议一般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免责协议无效,对当事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5人已浏览
1,339人已浏览
2,171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