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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有医生建议的休养天数证明。一共需要以下证明: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
只要买了保险,并且出现了相应的承保事由和条件,那么就保险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不赔的话,就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因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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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边有没有去做一个工伤鉴定,如果没有的话建议您先去做一个工伤鉴定,您这边如果确定是工伤的话是可以带薪休假,并且用人单位是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您的,您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等伤好了之后再回去上班,不知道您这边是出于什么原因想离职,这也会涉及到劳动法的相关知识,具体情况欢迎您来电咨询,方便我为您解答如何主张赔偿!
你患病与工作有关,应当定职业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诊断所需资料,如果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这种情况下应当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你的单位出具不致病的证明。你的单位不能提供不致病的证明,就应当认定职业病。你的事情很值得同情,建议你到律师事务所详谈。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 《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即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遇到“无人管”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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