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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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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受贿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受贿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入地加以分析判断。
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专指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使得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具有受贿的故意.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主体必须是本公司本企业或本单位内担任一定职务或因工作需要而主管经手财物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复杂的对象。2、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间接故意或者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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