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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合同双方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遵守的原则。如果出租方违反合约,承租方有权要求其全额退还未能实际利用该合...
房屋租赁时,是否需要支付押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法律不干涉。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应当按约定支付。如果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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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的用途是必备条款,作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使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屋用途主要分为住宅、办公、工商业、仓库等,这些用途是由土地使用权用途决定的,是类用途,而不是承租方使用的具体用途,比如说商业用房,只要其土地使用权用途是商业,并按商业建筑的要求建设,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其就是商业类房屋,但承租方可能用作商场、饭店、歌舞厅等,房屋的商业用途并不必然可以作为商业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使用,因为具体用途还取决于许多房屋以外的因素,如公安、卫生、消防、城管等部门对某些生产、经营活动在某些区域的限制或特殊要求。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指的是类用途,而不是承租方具体的使用用途,因为房屋所有人只能保证房屋符合某一类用途的要求,对于房屋以外的因素无法保证,并且具体使用用途所要具备的房屋类用途以外的条件是针对使用者的。如果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房屋的具体用途,那就可能会被认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承租方能按具体用途使用,会给出租方造成不必要的责任,甚至是巨大的损失,在实践中就出现了因约定为具体用途而使出租方受损失的情况。虽然租赁双方直接约定具体用途的情况并不常见,但鉴于以上情况,我们仍有必要注意在这方面的宣传,尤其是针对出租方,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用途应与房产证明材料上一致,而不是写具体用途,以维护自身利益。如果双方同意在合同上对具体用途作出约定,那么也应在合同中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是否正确:根据租房合同中关于押金的约定,如果确实有押金条款,则应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则需要考虑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2. 与房东协商退还押金:如果租房合同中没有关于押金的约定,或者押金返还存在争议,房主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如果房东拒绝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押金,则可以考虑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3. 诉讼维权: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状中详细陈述押金问题,提供相关证据,包括租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提交诉状后,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庭审,并根据庭审结果做出裁决。如果涉及证据问题,法院会在一星期内通知结果。最终,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做出判决,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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