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说的是宣告死亡问题,宣告死亡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公民离开其住所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
答案选B,《民通意见》二十四条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且这种无音讯状态持续时间满2年。 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可以是下落不明人的近亲属或者有监管职责的人,也可以是其他与下落不明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2、宣告死亡的条件:通常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必须满4年;在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限只要求2年。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不受2年时限的限制。 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有顺序限制(即:第一顺序的人不申请死亡,那么第二顺序的人就无资格申请)。第一顺位:配偶,第二顺位,父母,子女;第三顺位:其他五类人。 民法总则以后申请宣告死亡就没有顺序限制了。撤销宣告死亡是没有顺序限制的;宣告失踪也是没有顺序限制的。 《民法总则》第46、47条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是没有顺序限制的,也就是取消了《民通意见》第25条的顺序限制。稍做一下解释,由于宣告死亡是保护利害关系人的权益,那么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就应该平等保护,没有顺序之说。
《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4 6、47条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是没有顺序限制的,也就是取消了《民通意见》第25条的顺序限制由于宣告死亡是保护利害关系人的权益,那么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就应该平等保护,没有顺序之说。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9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2,6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