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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时,可采取以下途径解决: 1. 与经营者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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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在互联网上访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在互联网上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然后点击进入。 2. 如果有账号,可以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3. 点击“当事人登录”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4. 提交网上立案申请。如果申请被法官审核通过,将会收到邮寄的纸质材料,并且案件将会被立案。 5. 如果还没有账号,可以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我要注册”。注册后,就可以按照上述步骤进行立案申请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和解; 2.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3. 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4. 根据与经营者签订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意见 1、根据一些省份的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条例和物价局的规定,课程开始后,学习未到一半课时的,退一半,学习超过一半课时的,不退费。这个是还算合理的。 2、根据《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你可以要求退一半的费用。别说你没签合同,即使签署了这样的合同,也是违反办学条例的。 3.退费对于一些追求经济效益的培训机构来说,能推就推,能赖就赖,得花点精力和时间。 4.如果该培训学校合法办学倒还好办,你可以至当地教育部门投诉。非法办学的话教育部门不予介入调解,只能根据它的工商营业执照找它所注册的工商局了,这样的话就蛮麻烦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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