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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的赔偿范围可以确定分为以下几种: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对公民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的情形。《国家赔偿法》已经就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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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类。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有五种:(1)违法拘留或者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有四种:(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民警对李某采取的殴打行为其实是刑讯逼供,李某有权要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程序包括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前者的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1.确认加害行为的违法性。2、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3、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赔偿请求,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
1)非法拘留或者非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违法行为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非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5)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 7)非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八、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务、摊派费用的; 9)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财产损害的。
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权损害赔偿和财产权损害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非法查封、扣押、冻结、追回财产;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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