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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劳务派遣单位对用工单位的临时变更,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因此,需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同时,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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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单方面变更工作单位及地点,如果没有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与一般劳动合同是有区别的。劳务派遣有三方主体,即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员工。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即你现在的工作单位。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仅是用工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在当前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劳务派遣被许多企业广泛用于各种可能的岗位。有的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将一些原来的正式职工以改制名义; 分流到本企业设立的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又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派遣到原岗位。有的企业在内设的劳动管理机构又挂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的牌子,将招用的员工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派遣到所属企业。 将一个本来完整的劳动关系人为地分割开。这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利于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发展,给劳务派遣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就是力图解决上述问题。 这里所说的所属单位为: 一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 二是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的关系; 三是也可以理解为具有关联性质的公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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