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你首先和中介签署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度,约定修改承租人。注意,仅仅是修改承租人,不是终止协议,提前终止协议要承担违约金的。 2、和中介结算费...
不得变更承租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转租、转租或者改变租赁住房的使用。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是有一定条件要求的: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3、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并且年满十八周岁; 4、其他家庭成员同意变更。如果过户行为不符合规定,你们可以申请撤消或者起诉。
1、你首先和中介签署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度,约定修改承租人。注意,仅仅是修改承租人,不是终止协议,提前终止协议要承担违约金的。 2、和中介结算费用,包括已经承租期间的租金、水电费等等。 3、由知你、第三方和中介签署三方补充协议,约定将承租人由你的名字变更为你同事的名字。并约定自变更之日期,房租、水电费等等由你同事支付。你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4、变更你租房时的押金道条,将押金付款人变更为你同事的名字。同时让第三方把押金交给你。
不能变更承租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第二十六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3人已浏览
416人已浏览
3,528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