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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明确的被告,且原告、被告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理由和事实,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 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
1、有明确的被告,且原告、被告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理由和事实,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 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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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误是基于各种经济活动产生的借款。例如,在工程借款诉讼中,原告必须证明双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被告借款金额和构成等内容。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需要证明买卖合同关系、供应、借款金额和构成等内容。在工资借款中,举证劳动合同关系、月薪标准、工作年数、工资金额和构成等内容。所以,原告仅有欠条这一单独的证据,在诉讼中的诉讼效力则相对薄弱的,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证明欠款发生的事由,真实性,胜诉是很难说的。但是,如果债务人当庭承认欠款事实的存在的话,就一定可以胜诉。但是,在诉讼中,原告应该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发生借款的原因,自己方面已经承担了相应的义务,但是对方没有承担支付义务,借款的构成只有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才能赢得诉讼。相反,如果原告证据不足,将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那么诉讼理赔就有被驳回的风险。
不一定。 1、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3、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风险提示:借贷纠纷诉讼,除了注意收集借条等证据,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是否经过。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光有借条起诉的未必能赢,胜诉需具备完整的证据链。 除了借条,还须有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证据与之相互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律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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