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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以公司名义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去房屋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款项交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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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以公司名义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去房屋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款项交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一百八十五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四)担保的范围。第一百八十七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公司的房屋可以办理抵押,但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房产证、身份证、收入证明等资料; 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
1.先确认证件有效性 2.写贷款合同时确定抬头,即姓名号码地址等的有效,要一字不差哦 3.对于房子的价值要先做一个评估,或简单信任的朋友就自我小区对比评估,并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对方应无力偿还的意外,房产的价值最终如何确认,或现在就确认价值是多少,并用于抵押欠款. 4.合同写明不参与对方的共有财产或其它债务纠分. 5.抵押原件最好在你手上,并最终把此抵押合同做一个公证,或有可靠二个以上公证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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