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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间接法。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5级超额累计税率,纳税期限:年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和损失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计扣除数。注意:个人工商店扣除项目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标准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个人工商店所有者工资不允许税前扣除,所有者费用扣除标准统一为3500/月,年42000元/年(2011年9月1日起)公益救济性捐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算方法、检定征税两种计算方法。(一)查账征税扣除项目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标准基本相同。1、投资者自身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从2011年9月1日开始)。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2、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3、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与企业经营费用混在一起,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4、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5、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适用各应税项目的规定计征个税;6、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1)应纳税所得额=∑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以此确定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各企业的经营所得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二)核定征收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1、核定应税所得率(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3、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自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不超过500元不超过475元5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10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15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20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25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30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35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40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0375元的部分4515375 所得税是3万以下18%,3-10万27%,10万以上33%,明年马上要更改了! 外企公司的扣税在中国的收入和中国的扣税标准一下,只是还有一部分就是在其他国家交纳个税的在本国要冲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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