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标异议的申请期限是商标局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在实践中,一般以商标初审公告之日的次日为异议期限的起算日。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在实践中,一般以商标初审公告之日的次日为异议期限的起算日。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任何人对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从本质上讲,商标异议是双方当事人就商标确权发生纠纷,请求商标局作出行政裁定的行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被异议之后,权利将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要等到生效的异议裁定或者司法判决作出之后才能确定其是否被核准注册。同时,对商标异议期限的规定还涉及到各方当事人在一系列后续程序中的利益,如注册商标专用权能否生效及生效的起始日期,注册商标续展后的专用权起止日期等等。因此,确定商标异议期限的起算日对商标注册审查工作意义重大。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在实践中,一般以商标初审公告之日的次日为异议期限的起算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商标异议期从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开始计算,商标异议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可见商标异议期从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开始计算,商标异议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异议期从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开始计算,商标异议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可见商标异议期从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开始计算,商标异议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