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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期限的计算方法:一般可以在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商标公告异议期限是指他人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认为申请...
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的同时,通常会将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一并发送被告。在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后,法院原本确定的开庭时间肯定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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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的同时,通常会将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一并发送被告。在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后,法院原本确定的开庭时间肯定要变更,但对于法院原本确定的举证期限是否要变更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关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
商标异议期从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公告开始计算,商标异议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可见,商标异议期从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公告开始计算,商标异议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的同时,通常会将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一并发送被告。在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后,法院原本确定的开庭时间肯定要变更,但对于法院原本确定的举证期限是否要变更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关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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