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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出借。旅行社的下列行为属于转让、出租或者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一)除招徕旅游者和符合本实施...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后才能办理公司登记,从事保险业务。因此,金融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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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未承诺允许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强制保险业务,因此,目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暂时不对外资开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第五条规定:“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条例》还规定,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保监会解释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其“强制性”不仅体现在要求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同时,也体现在要求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一律不得拒绝承保、不得随意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能够转让,但需要一定限制。 1、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确需要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主管部门,并经其同意。 2、企业擅自转让特许经营权是不合法的。具体询问相关部门。
一般情况下,财产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转让的,视为原被保险人退出保险,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保险关系相对消除,财产保险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持保险关系,被保险人在转让保险标的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调查保险标的受让人的情况,了解受让人对保险标的价值的估值,以及他们的安全知识和对保险标的可能采取的安全措施,以确定是否继续承保。因此,保险标的转让应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审核同意继续承保后,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后,完成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在履行法定变更手续后继续有效。相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如果被保险人转让保险标的而不通知保险人,保险合同将从保险标的转让之日起终止。如果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明确约定因保险标的转让而变更合同主体,保险合同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办理。也就是说,在转让保险标的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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