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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如下: 1、婚前买房,婚后的房贷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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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配偶一方可以主张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要求进行分割,那么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如何计算,法律是没有明文规定的。实践中由于计算增值部分的方法很多,不同计算方法之间略有差异,但是一般来说,实践中应用比较广泛的一个公式,我将会提供给大家。我们说还贷及增值部分的数额,一般是用夫妻共同还贷的数额乘以房屋的现价之积,它们的乘积再除以房屋的首付款加总的数额,那么得到的数额就是还贷及增值部分的数额。如果要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用还贷增值的部分的数额除以二就可以了,在具体实践中,法官会适用哪个计算公式还得看法官的态度,若您处于这种情况,你可以找到购房时的及抵押贷款合同,把具体的数字带入公式,计算出己付对方的还贷其增值数额来衡量成本,以便在诉讼中占据主动的地位。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如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离婚时该房屋仍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后两人共同还贷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方可以要求返还自己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对房屋增值部分可以要求登记方适当补偿,但不能主张分割房产。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如果该房子是一方在婚后还贷的,那么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房产所有权人所有;如果房子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那么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即夫妻二人能够达成分割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划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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