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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1、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2、特别委托,即代理...
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1、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2、特别委托,即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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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需要在委托书里明确各项委托权限委托书未明确有上述委托事项的,属于一般授权《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1、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2、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3、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公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住现住xx省xx市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 受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xx关系。委托人由于人在国外,现全权委托受托人代办本人xxxx公证事宜。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时止。 委托人:xxx(签名) 二0一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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