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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流动人口离开所在地,到市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办理材料...
1、东莞居住证处理资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2、本人照片3、居住地址.就业.就业等证明资料居住地址证明书包括住房租赁合同.住房所有权证明书.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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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如下:1。窗口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申请,填写相关表格);2、受理(收集材料,受理申请);3、审批(审批材料);4、出具证明(领取《广东省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的条件:1、年满16-60岁以下的流动人员;
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第二条公民离开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合同、明文件、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包括工商营业、、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对于在东莞打工的朋友们,要办理东莞市居住证明,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信息:1.单位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单位到东莞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2.暂住人员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到东莞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到你租房居住的当地居委会警务室处申请登记居住信息,将居住信息录入到全国公安网上公示居住。如果你刚好赶上人口普查就不需要刻意到警务室去登记了,你只要被查到,警务员普查完回去就会给你录入登记的。 3.暂住人员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户主到东莞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4.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5.鉴于大部分务工人员属于第三种情况,我们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照一寸一张交给用工单位或者房东就可以很快帮你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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