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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工资并没有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期间工资发发放是按照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你公司不应该扣除的补贴的.这是违犯请问一下那个工资现金发放工伤的问题lt;工伤保险条例请问一下那个工资现金发放工伤的问题gt;的,住院期间的生活费是按你公司出差费用的70%进行报销.关于工伤后评残,你在出院后到劳动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如能评上伤残级别,公司才能发放一次性经济赔偿的.如不能评上,当然公司不能补偿了.你可以先评一下,反正评上了评残费用由公司承担的.像你在工伤期间,公司是不能以其它理由或者是合同到期辞退你的,如果公司这样做,是严重违法的.工伤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合同到期,如果企业不愿意续签,也要等你工伤好了再说.现在你治好了病,原公司也不能以其它理由辞退你的,不过如果你因发生工作不适应原来的工作,工作会另行安排其它轻松一点的工作给你的,像你这种情况,公司等给你治好病后,企业不愿意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并且要支付你的经济赔偿金。
一般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 2、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与时间: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等到治疗出院后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如x光片)再到劳动部门进行。 3、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 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 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总之,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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