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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程序中,债务清偿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
据对以往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观察,国内的资产证券化在风险破产隔离设计上是有问题,若发行产品的企业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对证券化资产是否可行使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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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的条件如下: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企业破产后,法人清算完毕之后就会注销。法人的权利能力以及行为能力同时消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公司破产后,对担保作如下处理:一、破产企业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抵押财产计入破产财产;债权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的,超过抵押债权的部分计入破产财产;二、企业对同一财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企业破产时,抵押权人按照抵押顺序受偿;三、一个企业为另一个企业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破产后,担保企业应当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清偿债务的期限可由担保企业和被担保企业的债权人协商确定;四、行政机关为企业提供担保的,应依法认定担保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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