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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扣押或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案件执行完毕前其他申请执行人对该被执行人持有执行依据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一、依你所述,如果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先依此原则):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如你所述已经被财产保全的。若无其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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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前保全的条件: 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5.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6.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有句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是说这个情况,你爷爷活着的时候,你们都不知道他的工资卡和生活怎么支出吗?如果这样,从这个方面,你姑姑做的还不错呢,至少她拿着你爷爷的工资卡,还得照顾他吧,而且你姑姑拿着你爷爷的工资卡,应该是你爷爷认可的,否则你爷爷怎么不说,你们为什么也不问呢?你爷爷认可的,那你姑姑支配,你们就无法干预了,目前,你爷爷去世了,那怎么分其他的财产,就看你爷爷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办理,一般在子女之间平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不可以优先分配。 虽然当事人在法院中申请保全了财产保全,但其债权仍属于普通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时,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条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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