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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无限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二,能够自己先垫付。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要求赔偿。三,能够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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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伤残,你可以获得的工伤待遇有: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你本人7个月的工资; 2、住院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3、从受伤接受治疗到康复这段时间内,是停工留薪期,你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了几个月,就发几个月工资给你,标准与你受伤前一样;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你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具体标准,你可以查询《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这个文件百度里面可以查到,里面有具体的标准。医药费是治疗时给医院的,不存在赔偿给你个人,治病花了多少钱,就给医院多少医药费,不需要你自己承担医药费,但不存在在治疗后另外再赔给你医药费。医药费是单位应支付的,单位从你的工伤赔偿中扣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法的。你可以依法维权。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打字辛苦,没有功劳有苦劳,如果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予评价。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住院治疗剩余六万元,所在单位要求你们个人承担,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单位要求在评残赔偿所得中扣除,这是不合理的。按照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和规定,单位只能同你们协商进行处理。如果单位要执意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就行诉讼。
工伤社保赔偿后,企业不需要赔尝。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按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康复性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2.辅助器具装配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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