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应该立即让对方停止,如果不停止的那么自己可以录制视频然后到消费者权益中心举报或者是提起诉讼也是...
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应该立即让对方停止,如果不停止的那么自己可以录制视频然后到消费者权益中心举报或者是提起诉讼也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他人进行非法搜身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人格权、身体权或身份权),属于违法行为,轻者应承担侵权责任,重者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公民的人身权、人格权受宪法及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人身权(人格权与身体权或身份权)是指与人身权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
侵犯身体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一千零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其包括两方面:一是传统的身体权,即身体的完整性;二是新增的身体权,即行动自由。因此,不仅砍下他人胳膊、手指等侵犯身体完整性的行为侵犯身体权,限制他人自由的行为等也侵犯身体权。所以超市搜身侵犯当事人身体权。
在法制越来越普及的现代社会,每个人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原来很多人都会被人搜身而就任由他人搜,但这是行为,那么,搜身侵犯什么权利呢?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位置从来没变。另外,宪法第三十九条还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除非因为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对嫌疑人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但现实生活中,只因为无端地怀疑超市员工或顾客物品,就置其他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于不顾,贸然对员工或顾客进行强制搜查的事例简直是数不胜数。不少遭到非法搜身的顾客提起了民事诉讼,大部分得到了施害方的公开道歉和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0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