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筑工程不可以超资质范围承包,我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前取得了相应资质等级,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来说,共有两种情形因此签订的工程合同无效,一是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二是超越资质等级。实际上超越资质等级订立合同本质上也属于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因此在这两种情形下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无效。 2、因为包括房屋在内的建筑,一般都会涉及公共安全的问题,建筑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企业规定了较为严格的进入条件,对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做出了严格限制。即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采取分级制度,相应资质的标准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从事的相应的建筑施工活动。只有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实行分级制度,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3、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承包人如果已经完成了建筑工程,并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需要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风险提示:工程款被恶意拖欠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是交涉、要回要及时。交涉、要回的方法很多,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尤其是在通信、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及时交涉、要回,就有机会早日解决问题,就能减少施工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而且还有利于继续履行合同; 二是收集证据要及时。
工程发包人可以依法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总包与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请注意最后的一句话: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4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