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投标人是指向人提供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
人对纳入本单位购销合同的药品(不含新品)应明确采购数量。上述采购数量可在一定幅度内浮动。浮动幅度由市(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在规定的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参加应当参加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对应当公开招标采购的品种不进行公开招标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二)向他人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与招标、评标、定标有关的情况;(三)提供虚假的药品采购历史资料;(四)发布中标通知书后擅自改变中标结果;(五)不按照规定要求同中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六)不按购销合同采购中标药品,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不按时结算货款或者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七)药品购销合同签订后,再同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八)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及有关集中招标采购的价格和收费规定;(九)不按照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集中招标采购履约情况报表:(十)其他违反的行为。
综合评价是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综合应用进行评审和比较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前,应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定量评价的指标体系和定性评价原则,同时确定定量和定性评价的结合方式。通过定量评价,将不同品种依得分多少排列,选择得分最多的35个为入围品种。通过定性评价,将入围品种依得分多少排列,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品种。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品种。
药品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其中标品种可以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药品批发企业或者其他物流企业代理配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8人已浏览
1,941人已浏览
1,770人已浏览
1,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