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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纳入目录的药品均应使用通用名。以通用名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均应包括...
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参加应当参加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对应当公开招标采购的品种不进行公开招标或者以其他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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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日内,将药品中标价格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药品集中采购以市(地)为最小组织单位。县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参加省或市(地)组织的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省或市(地)组织的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应充分考虑县级医疗机构的用药特点。
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采购和邀请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主要适用于临床普遍应用、采购批量或金额大、能够形成充分竞争的品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药品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药品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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