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互换、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方式,具体的是: 1.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经营需要,对同...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转包,是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的家庭承包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和出租等形式。家庭承包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五条原则,即(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的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要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30年,承包人已使用14年,该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期限即不得超过16年。(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5)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除遵循上述五条原则外,还应注意:(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2)土地承包方有权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3)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5)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6)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7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