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人死亡,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所诉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倒车致人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根据高法2000年11月15日《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在实行公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人死亡,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所诉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根据高法2000年11月15日《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等规定定罪处罚,这一规定参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1992年3月23日《关于在厂(矿)区内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的有关内容。在实践中,在机关、厂矿、学校、封闭的住宅小区等没有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因使用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造成财产损失的,不按交通肇事处理。可见,是否是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是认定交通肇事罪的另一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且经交通警察部门事故认定书认定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