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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如果达到纳税的标准,依然需要帮劳动者代扣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
公司不帮助员工购买社会保障的,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其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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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不支付或者不按照规定支付是违法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有权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无效;(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30日内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主张其法定权益,也可以向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征收的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未交社保,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就可以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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