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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应当向市人民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
区、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应当向市人民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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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制定应急预案的行政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现在简单分析一下劳动争议:一是企业要主动全面检查问题,包括全面统计可能涉及劳动争议的员工,梳理员工的请求,判断员工的请求是否合理合法,企业是否可以独自处理,比如企业独自处理需要支付多少费用等等。其次,发现问题并总结后,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管理层应决定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形成后,公司应成立专门部门负责方案的实施。方案形成后,公司应积极与劳动者沟通协商,争取在劳动争议群体性事件爆发前处理好事情。最后,企业在做这些事情的同时,要同时向劳动部门做出反应,争取劳动部门尽快介入,在政府的介入下解决问题。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制定应对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环境污染以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公安、安全生产、交通、环保、卫生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遇有应急预案所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沟通、反馈信息,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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