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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案件一般属于过度防卫,假想防卫应当按照伤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不能认定过失伤害致死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假想防卫具有如下特征: 1.不法侵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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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假想防卫的,一般会以过失犯罪论处。假想防卫不应以故意犯罪来处理。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不属于。假设防卫属于当事人主观错误,防卫过程中的损害没有得到合理认定,而正当防卫属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防卫活动。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正当防卫对非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如果他人尚未着手实行不法侵害,行为人预先加以打击,属于“事先防卫”。如甲、乙在激烈争吵之后,甲看见乙扛着锄头朝他家走来,便绕到乙的背后,一石头将其砸伤或砸死。乙朝他家走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有不法侵害的意思,来打架滋事,但是乙还在路上,尚未开始实施伤害行为,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甲属于事先防卫,不成立正当防卫。另一种可能是乙根本无不法侵害的意思,不过是路过而已,那么,甲属于假想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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