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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借名购房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没有违反《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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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借名买房,是指实际出资人因不符合购房条件或者其他原因以他人名义购房。双方同意以借款人的名义登记房屋,但借款人不享有房屋所有权。借名买房有一定风险,借名买房协议有效吗?以名人出资购房,却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归根结底是为了享受本不该享受的利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避免因身份而造成的购房限制。这是以名义购房最常见的情况,占购房90%%以上。2、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3、为了节约将来可能发生的过户费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贷款人和借款人在购买前明确约定房屋所有权,应当认定有效。但购买人是经济适用房等经济适用房的,因违反相关政策法规侵犯其他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利益,一般视为无效。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关于借名买房的约定,只要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即属有效,当事人应当依据约定履行。但是,如果双方通过协议方式,使得没有资格的购房人购买了限制购买的房屋或政策性保障住房,势必会侵害到其他广大符合购房资格购房人的权益,由此带来的后果也极有可能是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借名购房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没有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政府限购、限贷政策以及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属于行政性强制性规定,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类似规定不引起合同无效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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