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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人应查看承租人的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2、承租人应查看出租屋产权证明(可向当地房地产交易所确认)...
1、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私房业主或委托代理人应首先向公安派出所提交私房出租申请书及产权证明、承租协议、治安承包协议书。公安派出所审核批准,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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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人所需的程序包括: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业主检查租户身份证,并要求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租赁登记,缴纳规定的税费;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和设备的数量、新旧和使用情况,并移交房屋钥匙。
个人房屋租赁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有30天的登记期限,可以在登记期限内到房屋管理部门登记。
房屋租赁所需的手续如下:一、租赁双方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3)租金和押金金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支付物业服务、水、电、气等相关费用;(九)争议解决方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协议。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择。二、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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