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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生育假不单指产假,而包含产假在内的还有其他女职工衣服享有的假期,比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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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对国家计划生育假的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15天;3、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掺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根据本省条例规定。
有关的计划生育假期如下: 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取节育器当日休假1天。 2.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假期20天至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 3.男性绝育休假7天;女性绝育休假21天。因配偶接受绝育手术需要照顾的,经手术单位证明,可以给予3至7天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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