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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暂住证办理规定: 一、拟在本市暂住7日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在到达暂住地后7日内申报暂住登记。 二、拟在本市暂住1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暂住...
一、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下,或不满16周岁的流动人员,只申报暂住登记,不办暂住证。 二、在暂住地拟居住一个月以上,且年满16周岁者,在申报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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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户口簿到暂住地派出所或其委托的管理站办理暂住证。2、暂住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用人单位登记暂住人员,到暂住地派出所申请暂住证。申领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各地情况有所不同,但是基本上有两种方法可以办理到暂住证。 1.通过单位办理,这种方法对于个人很简单。你只要去单位人事部门,交上身份证原件和2张1寸照片,没有身份证的交上户口本原件也可以办理。其他的就是等单位给你办理好你去拿了。 2.个人办理。这个比较麻烦,你必须和租房的房东联系,让他协助办理。房东需去当地居委会及片警备案,经过居委会同意及片警签字后,让房东拿着你的身份证和2张一寸照片,还有居委会的介绍信、片警签字等去派出所办理,要是办理人少的话,立等可取。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
一、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下,或不满16周岁的流动人员,只申报暂住登记,不办暂住证。 二、在暂住地拟居住一个月以上,且年满16周岁者,在申报暂住登记同时,应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人员在申领暂住证时,应交居民身份证、容留暂住人的单位或个人的合法证件、居(村)委会证明和免冠相片两张,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应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经辖区民警调查核实,报所领导审批后,办理暂住证。 四、暂住证最长时效为一年,如暂住期满,继续留住者,应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一年期满者,重新办理新证。 五、暂住证丢失的,应当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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