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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办暂住证的新规定是什么?

2021-10-26
现在重庆办理的是重庆市居住证,按规定办理重庆市居住证后,每年必须向居住地派出所登记。“重庆市暂住证”现在已经变更为“重庆市居住证”。办理居住证需要交验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等),同时还应提交本人近期登记照片,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根据《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规定,居住证应当由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申请居住证必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居住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资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证。家长、近亲代理处理时,应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负责对办理居住证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审验。申请资料齐全的,应当当当场受理的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通知申请人补充的资料不符合处理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可当场办理纸质居住证;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理居住证。

相关法规

《重庆居住证实施管理办法》第七条至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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