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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的公租房有哪些,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
北京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购买,但需要居住五年,国家优先回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并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范围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可以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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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营住宅可以关注当地住宅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获得公营住宅信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依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受理,向申请人发行书面证明书的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修正的资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北京公租房条件: 1、“三房”轮候家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的轮候家庭。 2、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申请人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3、产业园区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4、京籍无房职工家庭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具有房源分配区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房源分配区工作。 5、外省市来京家庭: 一是必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且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得在禁限目录范围内; 二是要求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三是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已办理居住证。申请公租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5周岁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对此,《指导意见》专设“政策支持”部分,从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以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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