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双方离婚一人一个同样享有探视权。夫妻双方无论哪一方获得小孩的直接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探望小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双方离婚一人一个同样享有探视权。夫妻双方无论哪一方获得小孩的直接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探望小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办法让对方没有探视权,但可以依法申请暂停探视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暂停探视;暂停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
离婚后有探视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第一,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如果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约定为轮流直接抚养,那么这种规定也会随着轮流抚养孩子发生变化。第二,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理上给与一定的心理、精神抚慰,但是,人的心理成长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并不能一概而论探视是必须的。相比较而言,孩子成长所需要的物质生活需要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是一种义务,而没有将探望权规定为义务。作为权利规定的后果,权利人可以对权利作出处分,也就是可以选择探望,也可以选择不探望;可以选择探望的方式、时间、频率等。第三,法律将探视权规定为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协助义务。这一规定一层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有权利主体必有义务主体。二是这个义务内容是“协助”,并不是探望权的全部,协助义务是一个相对较软的义务,不会给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增加负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5人已浏览
927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