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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
成年人改姓名,在子女成年后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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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真的是很费劲的一件事,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是绝对不会给你改的,除非你和户籍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关系,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或者名字中含有“生僻字”,不用缓役我的回答,我的回答不但是经验而且还是户籍的朋友教的,不过,如果没有很你重名的你撒谎说重名也是不可以的,因为户籍部门是可以查询的,至于你怎么去改,我只能教你改名字的步骤,如果不能通过,那就只有你自己去想办法疏通关系了! 下面我就加入你以“重名”的理由去申请改名字: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年?月?日出生,现年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年月日) 2:学校.单位或街道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超过16周岁就应该公证的,可他们也有的时候抽风,不要先公证,万一他们不要就省200块钱的)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好象是19块钱,我记不清了)
如果有合法的理由,可以改名字。《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具有决定自己的姓名,更改自己姓名的权利。按法律的规定,你是完全可以自己决定更改你的姓名的。但是,现实情况可能是你更改姓名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一些麻烦,因此学校不同意你该名。由于你是在校学生,还是尽量与学校沟通。不要弄得太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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