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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购买乙公司股东的股权,需交税吗--甲公司只需要缴纳印花税,依据是《印花税暂行条例》,计税依据为股权转让公允价值额的0.05%。如果双方...
外商也可通过收购现有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或外方的股权而成为该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一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继续经营。这种收购股权的方式,其有利的一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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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协议,又可称之为发起人协议,是指公司发起股东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协议。公司章程则是公司发起股东制订的,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相同之处在于: (1)产生阶段相同。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一般均产生于公司的设立阶段。 (2)制订主体相同。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都是由发起股东制订的,都对发起股东具有约束力。 (3)制订目标相同。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制订目标一致,都是为了公司的有效成立。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不同之处在于: (1)性质不同。股东协议属于任意性文件,并非设立公司的必备文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除外);而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公司法》第23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公司法》第76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均以公司章程为必备文件。 (2)内容不同。股东协议的内容是发起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各自的权利义务,属于发起股东之间的任意性约定;而公司章程一方面是体现了发起股东的主观意志,另一方面还体现了法律对公司内外关系的强制性要求,如果公司章程缺少了法定记载事项,将导致无效。 (3)效力不同。股东协议的效力及于参与协议签订的各方发起股东;而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第11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八条规定:合营企业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后,扣除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净利润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是中外合资企业,首先A不得收购B的股权,因为收购后企业性质会发生变化,必须到外资委先行申报通过后方可实施。 不管企业的构成有几方股东,企业人格只有一个,当然属于独立运行的国内企业。 如果C的协议中有明确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除非修改协议,否则协议成立。 协议中对产品的描述越模糊,其外延就越广,对于A来说,越方便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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